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