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