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合同与造价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建设工程的标底价、投标报价、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价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