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章 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的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