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五章 种子检验和检疫第三十四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证明。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