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第九条有效统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统计资料的提供是否准确、及时;(二)统计报表的制发是否合法;(三)统计资料的管理、公布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四)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是否受到妨碍;(五)其他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