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