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

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