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服务第五十条已修改业主可以采取业主直接管理、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成立其他管理机构管理等形式对物业实施自行管理,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一)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管理人;(二)自行管理的内容、标准、费用和期限;(三)聘请专业经营单位的方案;(四)其他有关自行管理的内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