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新建铁道一律不准穿过城区;已穿过城区的铁路,铁道部门要积极采取防治噪声污染措施。

火车行车经过城区,除紧急情况外,应按规定使用风笛,不准使用汽笛。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