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建设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和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审查。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