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乡(镇)、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以下简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