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