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采砂许可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