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采砂许可第十五条有效河道采砂许可由有许可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