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防治污染损害,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