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旅游条例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旅游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和旅游地居民增强保护旅游生态环境的意识,倡导健康、低碳、文明的旅游方式。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