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三十三条有效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应当向旅游者宣传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破坏旅游生态环境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