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促进第二十一条有效开发区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区内投资兴建和经营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排水、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