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条例第二十条有效保税区内加工企业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