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监督管理,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设备和渔船装备,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和多功能生物质能炉具。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