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对高耗能的产品,可以根据国家标准明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鼓励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通过管理和技术等措施,达到更高能效水平。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