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的,格式条款的制定、使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与消费者权益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