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情节轻微、未造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后果的违法行为人,应当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