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交通安全责任和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道路交通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但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志愿者的管理和指导。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