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三条有效公路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当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设备。行驶记录设备所记录的数据是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证据。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自行选择购买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设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购买、安装特定型号的行驶记录设备,禁止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介入行驶记录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