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器材和专业人员的资格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为体育经营活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