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做好体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