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私营企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私营企业有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对需要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事项,应当公开相关的制度、条件和程序。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