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社会优待第四十三条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为患病残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务或者上门服务;对办理转账、汇款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商业餐饮服务网点以及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和网点,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