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