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