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从事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