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