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对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