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十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林木种子生产基地、良种基地和科研基地或者擅自变更其用途。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