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不得作为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