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11月11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7月15日、2004年6月4日、2010年7月29日有关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修正的《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

附件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