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线上宣传媒介显著位置明示旅行社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信息。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为旅游经营者提供交易服务的,应当核实其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信息,保证旅游产品和服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