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组织职工参加疗养、休养活动,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教育、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