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地区工会办事处、产业工会可以建立职工技术协会,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协作、技术交流等活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