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第一条有效藏语文是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为了保障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