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Article 1In force藏语文是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为了保障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6, 201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