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候资源条例/第四章 气候资源的保护第四十二条有效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气候资源监测、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境外组织和个人,应当向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6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