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候资源调查结果,编制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确保有关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与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相衔接。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