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已属于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