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市、县财政部门应当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有效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依法将符合条件的民宿(农家乐)、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经营者确定为政府采购的入围供应商。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工会组织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民宿(农家乐)、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经营者提供交通、食宿、会务和职工疗休养等服务。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