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本行政区域内和周边的旅游资源,引导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和经营者设计、开发、推广乡村旅游线路。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加强跨区域、跨业态合作,共同开发、推介乡村旅游线路,组织相关旅游活动。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