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在公园内明显位置设置游人须知、引导标识、危险警示标志等设施。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