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公园内的环境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园内排放烟尘、有害气体及污水,不得倾倒废弃物。 公园管理单位应配合生态环境、住建、水务等部门保持公园内水域水体清洁,防止污染。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